安全提醒

2014年03月21日

安全提醒——“家校配合,严防学生非正常伤亡”

(2014-3-18)

 

全市各中小学、幼儿园:

春季开学以来,已发生3起令人痛惜的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。分析以往事故案例,每年春、夏季(3-7月),是学生溺水、交通等非正常伤亡事故的高发期,也是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关键时段。

(一)溺水、交通事故是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原因。

根据教育部关于“学生防溺水事故”一系列文件要求,学校有责任把学生防溺水、防交通事故作为安全教育的重点,增强学生安全防护能力和逃生技能。有必要进一步强化学生、家长、老师的“风险意识”,敬畏规则,规避溺水、交通事故等意外伤害风险,切实降低学生溺水、交通事故伤亡发生率。

(二)学生非正常伤亡呈现“三多”:小学生居多;校外居多;外来人员居多。

一要进一步加强学校、家庭和社会相结合,强化父母(监护人)、家庭、社会在学生安全教育、化解风险中的作用。发挥父母、家庭的作用,比学校教育更加有效。

二要进一步重视小学阶段的习惯养成教育、安全教育和技能培养,提高低幼龄学生行为自控能力、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。

三要进一步针对外来学生家长无暇监管孩子的特点,学校要积极敦促、指导外来学生父母(监护人),担负起监护人法律职责,关注孩子安全、关心学生健康成长。

(三)关心特异体质学生,规范、严密地落实学校管理细节。

学校要对全体学生特异体质、心理疾患等方面进行筛查排摸。建立与父母沟通机制;建立特异体质学生健康档案;为每一名特异体质学生研究制订有针对性地教学活动建议方案;学校应把特异体质学生与教学评价脱钩。

在每个学期期初,班主任、任课教师尤其要关注具有心脏疾患、癫痫、抑郁、臆症等特异体质或特种疾病的学生。在明知其不宜参加某种教学活动情况下,应当履行相关程序为学生办理免修手续。在班主任、任课教师出现变动时,应当做好相关衔接工作,切忌疏漏。

关心学生健康成长,尤其需要防止个别学生因情感成长、身体发育、学习压力、家庭矛盾、交友处世等原因引发的突发性、冲动型行为。

 

苏州市教育局

2014年3月18日

 

请各市、区教育部门提醒属地所有中小学、幼儿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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