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陆幼儿园安稳检查制度

2014年09月18日

为加强校舍管理,及时发现、消除安全隐患,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,特制定校园安全检查制度如下:

第一条  检查时间

1.平时:每月定期检查一次、每周定期检查一次;

2.特定时间:寒暑假、国庆、五.一长假等放假前后及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前后检查一次;

3.非常时期:防汛关键期、台风影响期等非常时期每天检查。

第二条  检查项目

1.校园建筑物(包括围墙、厕所、广告牌等构筑物);

2.体育设施设备及大型玩具;

3.电线电路、供气设施设备等;

4.消防设施设备、安全通道;

5.防雷设施设备;

6. 班级各类设施;

7.重要场所:教师及行政办公室、财务室、实验实习室、计算机房、配电房、报警监控系统等。

第三条  检查人员

1.定期检查人员:学校总务、校医;

2.抽查人员:幼儿园园长、副园长;

3.安全自查人员:各班老师、保育员和部门人员。

第四条  检查方式

1.教工自查。每周定期不定期按照责任区进行检查。

2.班级互查。定期开展班级互查。

3.学校自查。学校按照上述时间及项目组织自查;

4.集中专项检查。教育局会同镇相关部门每年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。

第四条  检查要求

1.精心组织。制定检查方案,学校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要亲自组织检查活动。

2.经常开展。幼儿园每月组织检查组对全院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。检查时发现隐患,并限期指定专人进行整改,事后落实整改反馈情况。

3.细心排查。检查中不能走马观花,流于形式或出现漏检现象,对检查项目要逐一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,对查出的各类隐患,要详细记录,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要提出整改意见。

4.及时汇报。在各类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报告本校安全负责人、各部门负责人和本园园长。对重大问题不报告的或已报告问题不处理而造成损失的相关人员,将追究相关责任;造成严重损失的,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。

5.按期整改。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及时整改的要及时整改,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,明确整改责任,落实整改措施和经费,并且加强整改前的察看,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。

6.专项检查。幼儿园除了每月一次的安全检查之外,五一、暑假、国庆、寒假分别进行四次大检查,在重要阶段特殊时期可随时进行专项或全面的抽查。

   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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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建时间:2019-08-05 11: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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